第5卦 · 需

待時而進,飲食宴樂
上卦 坎(☵ 水) · 下卦 乾(☰ 天)
陷上,健下

結構分析 由卦象確定性推導

爻位陰陽當位居中承 / 乘
上六 陰 ⚋ 當位 應九三 乘九五
九五 陽 ⚊ 當位 中正 九二(無應)
六四 陰 ⚋ 當位 應初九 承九五乘九三
九三 陽 ⚊ 當位 應上六
九二 陽 ⚊ 不當位 居中 九五(無應)
初九 陽 ⚊ 當位 應六四

錯卦《晉》· 綜卦《訟》· 互卦《睽》

當位=陰陽爻居陰陽位|居中=二、五爻|中正=既中且當位|應=初四·二五·三上一陰一陽|承=陰緊承上陽(順)·乘=陰緊乘下陽(逆)

序卦 · 卦序

物稺不可不養也,故受之以《需》。《需》者,飲食之道也。

上承「蒙」(第4卦) · 下啟「訟」(第6卦)

卦辭

有孚,光亨,貞吉。利涉大川。

彖傳

需,須也,險在前也。剛健而不陷,其義不困窮矣。需有孚,光亨貞吉,位乎天位,以正中也。利涉大川,往有功也。

大象傳

雲上於天,需;君子以飲食宴樂。

爻辭 · 小象

初九 需于郊,利用恆,无咎。
象曰:需于郊,不犯難行也。利用恆无咎,未失常也。
九二 需于沙,小有言,終吉。
象曰:需于沙,衍在中也。雖小有言,以吉終也。
九三 需于泥,致寇至。
象曰:需于泥,災在外也。自我致寇,敬慎不敗也。
六四 需于血,出自穴。
象曰:需于血,順以聽也。
九五 需于酒食,貞吉。
象曰:酒食貞吉,以中正也。
上六 入于穴,有不速之客三人來,敬之終吉。
象曰:不速之客來,敬之終吉。雖不當位,未大失也。

錯 · 綜 · 互

由本卦推演相關之卦,理解卦與卦之間的關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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