䷄
第5卦 · 需xū
待時而進,飲食宴樂
上卦 坎(☵ 水) ·
下卦 乾(☰ 天)
陷上,健下
結構分析 由卦象確定性推導
| 爻位 | 陰陽 | 當位 | 居中 | 應 | 承 / 乘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上六 | 陰 ⚋ | 當位 | — | 應九三 | 乘九五 |
| 九五 | 陽 ⚊ | 當位 | 中正 | 九二(無應) | — |
| 六四 | 陰 ⚋ | 當位 | — | 應初九 | 承九五、乘九三 |
| 九三 | 陽 ⚊ | 當位 | — | 應上六 | — |
| 九二 | 陽 ⚊ | 不當位 | 居中 | 九五(無應) | — |
| 初九 | 陽 ⚊ | 當位 | — | 應六四 | — |
錯卦《晉》· 綜卦《訟》· 互卦《睽》
當位=陰陽爻居陰陽位|居中=二、五爻|中正=既中且當位|應=初四·二五·三上一陰一陽|承=陰緊承上陽(順)·乘=陰緊乘下陽(逆)
序卦 · 卦序
物稺不可不養也,故受之以《需》。《需》者,飲食之道也。
上承「蒙」(第4卦) · 下啟「訟」(第6卦)
卦辭
有孚,光亨,貞吉。利涉大川。
彖傳
需,須也,險在前也。剛健而不陷,其義不困窮矣。需有孚,光亨貞吉,位乎天位,以正中也。利涉大川,往有功也。
大象傳
雲上於天,需;君子以飲食宴樂。
爻辭 · 小象
初九 需于郊,利用恆,无咎。
象曰:需于郊,不犯難行也。利用恆无咎,未失常也。
九二 需于沙,小有言,終吉。
象曰:需于沙,衍在中也。雖小有言,以吉終也。
九三 需于泥,致寇至。
象曰:需于泥,災在外也。自我致寇,敬慎不敗也。
六四 需于血,出自穴。
象曰:需于血,順以聽也。
九五 需于酒食,貞吉。
象曰:酒食貞吉,以中正也。
上六 入于穴,有不速之客三人來,敬之終吉。
象曰:不速之客來,敬之終吉。雖不當位,未大失也。